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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区怎么成立单独的居委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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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区怎么成立单独的居委会

小区无法成立单独的居委会,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

第一步,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,然后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,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,同时发信邀请区、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。 

第二步,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,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,也可由业主推荐。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,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。 

第三步,筹备组开始工作(人数不多的话,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),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,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,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,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十五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。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、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。

小区不可以成立单独的居委会。小区居民如果想有管理权只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,因为居委会是国家政府的一级组织,是由当地的市,区人民政府任命,报请上一级政府批准的,居委会的主任,书记都是党委政府任免的,不是居民随意协商产生的,他们是担负着管区居民的正常生活,和诣社会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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